2021年,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印发、新种子法修订、多部种业规章修改、五大行动成效初显、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建设、生物育种产业化有序推进、种子展会“遍地开花”……口号振聋发聩,政策利好不断,地方积极响应。种业振兴向纵深推进,但市场仍需净化、种企多而不强、原始创新活力亟待激发、基地提升和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有待推进、袁隆平院士去世……种业振兴任重道远。2021年的中国种业,有哪些关键词?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种子是粮食生产的源头,对粮食安全意义重大。要把饭碗牢牢地端在中国人手里,且饭碗里主要装中国粮,就应不遗余力地提高我国种业的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2021是种业振兴元年。7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强调要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这是继1962年《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印发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对种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8月27日,全国推进种业振兴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全面部署推进种业振兴工作,标志着种业振兴由研究谋划为主转向全面实施阶段。9月8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在农民日报头版刊发署名文章,强调要全面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大力推进种业创新攻关、扶持优势种业企业发展、提升种业基地建设水平、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即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净化等五大行动。
种子是农林科技进步的基础和重要载体,种业是提升农林竞争力的关键。农林业发展要以种为先,进一步提升种业的基础性、核心性、战略性作用。适时修订种子法对做大做强种业,转变农林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正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该草案涉及多项修订,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该修订旨在激励育种原始创新,从源头上解决种子同质化严重问题。
12月20日,种子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拟进一步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当日会议听取了关于种子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该草案在内的6项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此次种子法修正案审议通过,是种子法自2000年颁布以来的第四次修改。新种子法重点在于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新增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加大假劣种子打击力度,完善侵权赔偿制度。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全面推进种业振兴,必须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品种和市场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全面净化种业市场。4月2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决定自2021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7月6日,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召开,决定在全面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的基础上,从2021年7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从立法、司法、执法及技术标准等四个层面开展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原始创新。其中包括,推动《种子法》修订,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链条,加大赔偿力度,以及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启动为期半年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等。农业农村部还与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签署合作备忘录,配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强化司法保护。
7月6日,中国种子协会发起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倡议,引发行业热烈反响。
5月22日13点07分,“杂交水稻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在湖南长沙逝世,享年91岁。袁隆平是我国研究与发展杂交水稻的开创者,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成功利用水稻杂种优势的科学家,被誉为“杂交水稻之父”。直到今年年初,他还坚持在海南三亚南繁基地开展科研工作。
来源:农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