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种苗快讯
 

第十九届全国种子双交会将于2023年3月17—19日在天津举办

   日期:2023-02-24     浏览:10470    评论:0    
核心提示:第十四届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第十九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与产品交易会(简称展会)原定于2022年11月46日在天津举办,后因新冠疫情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第十九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与产品交易会(简称展会)原定于2022年11月4—6日在天津举办,后因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等原因,经综合研判延期至2023年择机举行。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实行“乙类乙管”,举办展会条件具备,时机成熟。为配合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搭建全产业链对接合作平台,服务春耕备耕农业生产,经报农业农村部同意,定于2023年3月17—19日在天津继续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第十九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与产品交易会。

展会时间:
2023年3月17—19日

展会地点: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国展大道888号)

组织机构:

    本届展会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种子协会、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共同主办,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农学会、天津市种子行业协会和厦门市凤凰创意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承办,各省(区、市)种子(种业、农技)站(总站、局、中心)、种子协(学)会协办。

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种子(种业、农技)站(总站、局、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代表,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制种基地县代表,各省(区、市)种子协会(学会)、种子企业、种子经销商、种业服务企业等参展参会代表。

邀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领导及其种业管理处负责同志出席。


展会内容:

展会以“兴种稳粮保安全、固本强基促振兴”为主题,按照“一体化谋划、一体化设计、一体化运作”原则,与中国天津种业振兴大会、天津国际种业博览会联合举办。

(一)主要活动

本届展会将举办开幕式、信息发布会和生物育种产业化、种子价值提升、种业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大豆油料、小站稻种业、蔬菜种业等论坛。创新推出种子法进展会、种业成果发布、种业投融资对接、农作物种业基地品牌建设,同期举办全国种子站长会(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室内展览

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开设2万平方米室内展区,集中展出我国行业龙头企业、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新品种、新技术和形象展览展示,以及科研教学单位、制种基地、金融机构、种衣剂、种业机械设备等种业相关单位新成果、新服务展览展示。

(三)天津乡村振兴成果展示

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设立天津乡村振兴成果展示区,以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展示近年来天津市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大振兴成果,展现天津市建设“三美四乡”的美好前景,推介洽谈乡村振兴招商项目。


参会报到:

(一)参会报名

1. 请各省(区、市)联络员,于2023年3月9日前统一将本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参会代表名单(格式见附件2)反馈至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2. 参加论坛活动的参会代表,请通过【云上种业】进行线上注册。大会组委会办公室为自行参会代表预留了部分宾馆房间,如有需要,请通过【云上种业】预订房间(附件3)。

(二)报到须知

1.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参会代表请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到国家会展中心津园宾馆(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新慧路2号)报到,参加站长会的代表请于3月16日下午报到(详见站长会通知)。

2. 参会人员请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到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南登录大厅报到处报到,领取参会材料。

3. 参展单位请于2023年3月17日到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南登录大厅报到处报到、布展,请各参展单位参照《展商手册》要求进行布展。


联系方式:

(一)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蒋欣怡、侯展炜(住宿预订)

联系电话:18659436583、18159296550

电子邮箱:1289878699@qq.com  

(二)全国农技中心种业监测处

联 系 人:马文慧       

联系电话:010—59194554

                    18610812406

(三)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梁  晨

联系电话:13702187838


    附件1.展会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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